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2022-09-12 09:3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2回复

专业分析: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三)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共二十八条,详细内容可以参考下列法律规定。

律师普法更多>>
  • 北京市养狗管理办法
    北京市养狗管理办法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个人在养犬前,应

    2020.12.07 906
  •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应当以原设计的居住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居住使用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的,出租方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明确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防火检

    2020.07.30 381
  • 谁是消防安全责任人
    谁是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其对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根据我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020.04.15 960
专业问答更多>>
  •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如何?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000元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09-05 15,340
  •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是什么?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当事人未订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

    2022-09-11 15,340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022-09-12 15,340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022-09-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107 2022.04.17
  • 如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01:28
    如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

    3,503 2022.04.17
  • 去北京怎么办理进京证 01:15
    去北京怎么办理进京证

    去北京办理进京证的流程如下: 1、手机下载北京交警APP后,进入首页点击左侧进京证办理选项; 2、进入注册登录页面,按步骤填写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填写并勾选同意须知前的方框,再点击“验证并登录”; 3、登录后点击页面中间的“+”,按步骤添

    20,017 2022.04.18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