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39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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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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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来源: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垫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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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有在车主缴纳的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保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主要是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中抽取;从罚款中获取,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有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的车主等。
2020.06.29 186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的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020.09.05 216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什么
1、救助基金垫付的是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中必须要有一方是机动车,事故要发生在道路上,给受伤的受害人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向死亡者家属垫付丧葬费用。如果有一个条件不符合,
2021.04.28 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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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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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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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谁偿还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责任人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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