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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停车场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必须同时配建或增建
2020.03.02 1,895 -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2020.12.05 830 -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
2020.06.11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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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以及在道路范围以外临时
2022-09-11 15,340 -
第八条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XX批准后实施。
2022-09-11 15,340 -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2条
本市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2022-09-11 15,340 -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以及在道路范围以外临时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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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
2,592 2022.06.22 -
01:15
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本人工资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
22,709 2022.04.15 -
01:20
车子在停车场被刮,停车场承担什么责任
车子在停车场被刮,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负责单位,是要承担相应的车辆损失赔偿的,原则上交了钱,作为收费停车场,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也就是停车场,如果因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失,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负责任的停车场,都会给自己上保
9,06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