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临产前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这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孕妇临产前劳动合同到期的,一般不需要续签,而是劳动合同顺延至产期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果此时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这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
孕妇临产前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如果在孕妇临产前劳动合同到期的,一般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会顺延至产期结束时终止,之后双方可以再续签。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果此时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020.07.17 189 -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法吗
不合法。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薪,应当执行原劳动合同的薪资待遇。如果出现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2020.11.01 293
-
孕妇临产前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这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
2022-05-14 15,340 -
孕妇临产前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办
这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
2022-06-18 15,340 -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2022-06-13 15,340 -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办
期满,除具有法定劳动者提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外,公司不需要不违法。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除《》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公司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是否续约,
2022-09-08 15,340
-
01:22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则公司需要对其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一般按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依据,每满1年则需要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满6个月以上但未满1年的,则需要按照按1年计算;未满
6,042 2022.04.17 -
01:11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则公司要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算,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半年以上,但没有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半年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
3,597 2022.05.11 -
01:09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的;当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员工继续续签,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其中工
44,51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