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未享受社保待遇而受伤,企业应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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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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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作中身亡是享受“医保”待遇还是享受“农合”待遇案例再现老张从河北保定老家来北京打工已经有好几年了。之前,他先后在工地、餐馆等地工作。后来通过亲戚介绍,来到一家学校的食堂负责卫生保洁工作。这个工作和他以前干过的其他工作相比,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而且也没有那么辛苦。于是,老张在这所学校一干就是五年。但是,好景不长。一天上午,老张在工作中突然晕倒,同事们把他送到医院后,经诊断为脑溢血,虽经两次手术抢救,终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去世。老张的两个儿子在料理完后事,因老张在住院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等问题与校方发生争议。老张的儿子认为老张是在工作中发病身亡的,学校应该根据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老张的医药费。而学校则认为,老张不是学校的正式员工,而且他也不是城镇职工。不应该按照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支付医药费。为此,老张的儿子与校方多次协商后,仍然没有达成共识。随后,老张的儿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了对该学校:“按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老张家属相关医疗费用”的决定。但这个裁决结果,学校不认可。学校以“老张生前是合同制农民工,应依法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而不应该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为由,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了判决,学校以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张某亲属相关医疗费用。判决下达后,双方对此都没有再提出上诉。法律评析这个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农民工因病住院治疗是按照城镇职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还是应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患病、负伤的;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在这个案例中,老张虽然来自农村,是农村户口。但是他在学校工作了五年,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学校应当为老张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学校没有为老张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故老张生前患病的医疗保险待遇的给付责任,应当由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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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伤享受那些待遇
因公受伤的待遇: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020.04.01 141 -
企业职工工死亡应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
2024.06.1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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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用人单位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保的,在松江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松江的规定享受该公司保险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
2022-03-0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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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关于贯彻〈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的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待遇合计标准调整为1
2022-05-0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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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属于待岗,《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
2022-03-0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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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非法用工,按照最新的相关规定,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
2022-05-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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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证能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的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4,746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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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 1、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2、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包括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中央确定,地方政府可适当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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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交的生育险能享受以下待遇: 1、津贴类生育津贴,男性职工的生育险通常会是10天的带薪休假,个别地区规定男性的带薪休假时间为15天,主要按地区和单位的规定。生育补助金的第二部分,叫做晚婚津贴。这晚婚津贴的金额稍微少一点,就是1个月的当地职
5,91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