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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质证的效力有哪些?

2023-01-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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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7回复

专业分析:

效力是经过质证的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证据必须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庭审中,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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