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第六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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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有:因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放,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者主张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伤事故赔偿、拖欠工资赔偿等的补偿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出现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进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机构主张赔偿的。另外,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也就是谁提的就谁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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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与人事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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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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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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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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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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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向仲裁委员会的申请进行仲裁,之后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需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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