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企业有限制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假冒、仿冒其他企业商品行为; 2、限购排挤其他企业销售商品行为; 3、商业贿赂行为; 4、虚假宣传生产的产品行为; 5、侵犯其他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6、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7、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8、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9、诋毁商誉行为; 10、串通、勾结投标行为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 (7)公用企业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11)串通投标招标行为。
-
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020.03.07 199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
2020.10.20 681 -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2020.04.16 275
-
公用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什么?
公用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下 公用企业本来不当促销行为。就是垄断的企业啊何来不正当一说 不当促销行为一是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它是以给予客户一定的物质或其他利益的奖励为手段,达成交易;一定的物质或其他利益
2022-08-01 15,340 -
公用企业实施限制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如何承担责任?
公用企业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公用企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继续实施前限制行为的,视为新的违法
2022-11-01 15,340 -
企业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理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途径,商品做让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处1-20万元的罚款
2022-08-13 15,340 -
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有哪些呢?
你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有: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
2022-07-29 15,340
-
01:00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2,399 2022.04.17 -
01:29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算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
2,028 2022.04.17 -
01:30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4,44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