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草案2020第35条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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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草案分为9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9条。主要内容包括了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严格规范监察程序;加强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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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内容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
2020.08.27 3,594 -
监察法重点内容第四条解读
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地位干涉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权。但监察机关要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开展工作,下级监察机关要接受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2020.10.29 878 -
宪法修订草案的内容有哪些
宪法修订草案的内容有发展观,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地位,调整和布局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完善宪法的实施,完善了各民族的关系,修改国家领导人任职的有关规定,增加社区的地方法规,增加监察机关的各项规定。
2020.04.20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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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草案)2020第35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
2022-09-15 15,340 -
监察法(草案)第35条有哪些内容
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监察机关决定。
2022-09-28 15,340 -
监察法(草案)2020第35条内容是些什么?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2022-09-26 15,340 -
监察法(草案)2020第46条有哪些内容?
监察机关调查的贿赂、失职渎职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被调查人逃匿、失踪或者死亡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认为有必要继续调查的,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失踪,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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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10,00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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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
880 202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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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监察机关对以下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10,92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