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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第二十七条

2022-09-1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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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回复

专业分析:

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理由、处罚种类及幅度,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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