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19条内容是什么?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19条内容是什么?

2022-09-11 18:2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1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含聘用关系,下同)的,应当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报送经办机构,有档案的,应当一并报送。职工失业后,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可以帮助失业人员代办失业登记手续,代领失业证。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中断就业的并非自己意愿;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律师普法更多>>
  •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020.10.10 263
  •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020.09.12 416
  • 郑州失业保险金要什么条件? 怎么领取的?
    郑州失业保险金要什么条件? 怎么领取的?

    领取条件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

    2020.03.09 152
专业问答更多>>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21条什么内容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限、标准,并发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证;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

    2022-09-11 15,340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31条的内容是什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求职登记、职业咨询与指导、职业介绍、档案保管等服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合法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培训的,经失业保

    2022-09-11 15,340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4条有什么内容?

    遵循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失业保险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再就业服务相结合,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

    2022-09-11 15,340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内容?

    费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不得以实物或者其他形式抵缴。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2022-09-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哪些 01:12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哪些

    失业保险金,指的是失业保险的经办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失业保险金通常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劳动报酬的一种临时性的补助,国家设置失业保险金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和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11,269 2022.04.15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01:13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

    8,029 2022.05.11
  •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01:38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14,938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