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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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性质属于事业单位,隶属事业单位编制。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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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
2020.02.17 145 -
关于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区别
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区别主要在于负责的管理的内容不同。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决策、城市运行、市政服务、环境作业保障、公用行业日常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原来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演变而来,负责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综合监督检查及对
2020.09.16 5,584 -
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1.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0.02.2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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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拟定中心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发改、住建、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税务、人社、金融、公安、监察、审计、物价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2022-09-15 15,340 -
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本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满足中低收入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9-15 15,340 -
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39条
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保障性住房的具体销售价格、租金标准,应当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合理确定。
2022-09-16 15,340 -
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15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项目开发企业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管理、维护责任。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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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两违办和城管什么关系两违办和城管存在职务竞合关系。两违办是为维护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市两违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一个单位。主要是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城管是指,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6,095 2022.04.18 -
00:57
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2,80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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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属于哪个部门管理校车归教育局和公安机关交通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督促管理、严格考核校车资格,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对从事与学校无关的运输业务的,对指出的问题拒不整改,驾驶人、经营人等不参加安全教育,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校车资格,收回校车标牌。设立并公
10,86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