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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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新环保法第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两点内容: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有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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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45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
2020.01.11 1,253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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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对污染严重的农村区域,由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划定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2022-09-09 15,340 -
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措施的具体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负责农村生活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日常管理。
2022-09-10 15,340 -
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直接向灌溉渠道倾倒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残液、残渣的,由农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022-09-10 15,340 -
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者个人随意抛弃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回收,逾期未回收的,
2022-09-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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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4
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哪一年制定的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日也在这一年实施。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再1973年召开的,该会议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迈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关键性的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
5,397 2022.04.17 -
00:57
农村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农村分户口需要满足以下的四个条件,具体如下: 1、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且跟父母分开居住的; 2、宅基地处于贷款抵押的情况,一旦出现贷款抵押的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 3、假离婚的,有很多地方为了拆迁等其他原因,选择了分居,但是没有离婚,也
7,625 2022.05.11 -
01:15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农村低保一二三类如下: 1、第一类叫做重点救助对象,一般是指,家里边主要劳动力伤亡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有没有其他抚养人,生活特别困难的,按最高标准救助; 2、第二类叫做长期救助对象,一般是指,家里的劳动力伤残或者重病,其他成员的劳动能力也较差
14,07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