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公安机关关于监视居住需要怎么理解,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关于监视居住需要怎么理解,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2-07-29 09:5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9回复

专业分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监视居住期限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安机关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哪些规定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

    2020.02.18 162
  • 违反关于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
    违反关于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违反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的处理方式是:被监视居住的行为人违反监视居住所要遵守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0.08.22 130
  • 监视居住有关规定
    监视居住有关规定

    被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2020.09.21 219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安机关关于办理监视居住有什么规定?

    公安机关关于办理监视居住的规定明确写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都有权力申请监视居住。

    2022-07-28 15,340
  • 公安机关关于办理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规定?

    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

    2022-07-13 15,340
  •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规定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规定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2022-07-14 15,340
  • 就是关于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申请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是只能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2-07-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01:32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3,310 2022.05.11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7,633 2022.05.13
  •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0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6,864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