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社会经济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求劳动关系必须以合同作为其法律形式,为劳动力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相互选择和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中自由流动提供法律条件。该合同在西方国家称之“雇佣合同”或“雇佣契约”,我国则冠以“劳动合同”之名称。“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无疑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可见其在我国市场经济生活中所起之重大作用。但与其作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完整的《劳动合同法》,立法的滞后与经济的超前,导致司法实践中沿用的少数及零散的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条款,呈日益力不从心且漏洞百出的状态。与我国正在施行的《合同法》相比较,劳动合同的施行缺乏法律依据,尤其是并未建立起完整的违约责任制度,仅仅依靠《劳动法》中几条“法律责任”的规定以及劳动部的几个配套规章,并不能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大量劳动合同问题,且对协调劳动关系以及维护劳动合同的权威性也无从谈起。因此,笔者以为,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立法规制,是今后我国制定《劳动合同法》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涵义及特征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立法规定以及法学界对违约责任的通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它具有下述特点:①当事人主观上须有过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无论当事人出于故意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还是出于过失的心理状态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如关怀教授、李景森教授所著《劳动法学》中,对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都强调“当事人本身要有过错”。②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合同。诸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③责任承担的偏重性。综观各国的劳动立法,出于对弱势方劳动者的保护,一般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如《日本劳动标准法》(1976年),该法不仅在总则中原则性规定了雇主的若干禁止性条款:禁止雇主采取不平等待遇,强迫劳动,中间克扣,拒绝工人行使选举权等执行公共职务所需时间等;而且在“劳动合同”专章中又有若干条款对雇主的行为进行限制,视为违约行为且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在第12章里,从第89条-第100条以12个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而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仅以第102条的规定加以概括。④违约责任形式的多样化和综合性。从我国现行劳动立法看,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实施了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这些责任的承担依据,散见于《劳动法》第12章“法律责任”,以及劳动部颁布的配套规章中。如《违反行政处罚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由此可见,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形式同其它合同如加工、承揽、运输、保管等提供劳务的合同相比较,其承担方式是综合性的,一般劳务合同大多是承担民事(经济责任),这也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它具有劳动内容的劳务合同的一大特点。(二)现行劳动立法中关于当事人违约责任规定的缺陷纵观西方国家劳动合同立法历史,以…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签了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将合同给劳动者的不合法,劳动者应及时与单位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各执一份,经索要后用人单位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违法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
2020.04.25 171 -
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违法,那么违法条款无效,但是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效力。
2020.05.18 209
-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法律效力
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
2022-03-14 15,340 -
劳动者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有效。以“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为原则,且先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并未要求劳动者改正的,劳动者的双重劳动关系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 1)劳动者未与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又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2022-06-03 15,340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022-02-14 15,340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下: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2-05-02 15,340
-
00:59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1,974 2022.04.17 -
01:28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自用工当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
3,485 2022.04.17 -
00:47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1,70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