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没有达到起诉点怎么处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职务侵占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只能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可以要求侵占人承担民事责任,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占有的款项。职务侵占分为自诉案件与民事诉讼。 1、刑事案件: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属于绝对的不告不理的案件,且需要有明确的控诉对象。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一旦案件最后胜诉,对方不但要返还财产,还要受到刑事处分。 2、民事案件:职务侵占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只能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基于所有权要求那个人返还你的财产。一旦案件胜诉,对方只要返还财产,但不会受到刑事处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当侵占罪达不到立案标准时,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受害人也可以通过诉讼追回所占财物。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的占有本单位的财物,侵占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就应该要立案追诉。
若职务侵占罪相关案件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则公安机关不得进行刑事立案追诉,也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数额较大,处拘役或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故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拘役,拘役为最低刑罚限度。司法解释又规定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
2022.04.17 1,914 -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
2020.04.20 108 -
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
2020.09.29 138
-
职务侵占罪给起诉点没送怎么办
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只能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可以要求侵占人承担,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占有的款项。职务侵占分为自诉案件与民事诉讼。 1、刑事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
2022-09-07 15,340 -
职务侵占罪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怎么处罚
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就不能称之为犯罪,也就不会立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2-05-30 15,340 -
职务侵占没达到立案标准会怎么处理
根据现行有关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法律,对侵占、职务侵占,不够刑事处罚的,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能给予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
2021-03-31 15,340 -
职务侵占没达到立案标准会怎样处理
根据现行有关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法律,对侵占、职务侵占,不够刑事处罚的,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能给予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
2022-05-20 15,340
-
01:06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
职务侵占罪,指的是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位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嫌金额较大的行为。 依据刑法规定,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位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嫌金额较大的,依
1,152 2022.04.17 -
01:06
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为十五年。因为我国《刑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追诉时效是由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决定的,法定最高刑越长,追诉期越长。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予追溯;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920 2022.04.17 -
01:09
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属于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刑法对职务侵占规定了两个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1,03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