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发生工伤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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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下列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劳动者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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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标准2024年全国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标准可要求按照工伤标准一次性赔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工亡待遇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就业或参军的;(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5)死亡的。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2)要求:第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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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非全日制用工购买意外险后还需购买工伤险吗
大部分职工都属于全日制用工,即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标准的8小时。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在同一家家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超过4小时。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员工单位也要为其购买保险。非全日制用工购买意外险后还需购买工伤险吗可参考上述
2024.06.06 27 -
工伤怎么解决,想咨询咨询一下
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建议您在发生事故后一年内到劳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有十个等级,十级为最轻,一级
2024.06.23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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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备案吗
不需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只要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分别保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4-09-03 15,340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非全日制用工与弹性工资制的问题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现在社会上随处可以见到有很多各种各样的小时工,那您对这种工作的工资计算方式了解吗?一般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它又有些什么不同的支付规定呢?
2024-09-05 15,340 -
我想咨询下对于拖欠工资,辞职有赔偿吗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经该部门责令期限支付,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2024-09-14 15,340 -
我想咨询下对于交通事故没受伤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误工费用。 误工费并不以是否住院来进行赔偿的划分,实际上没有住院也是可以要求误工费的,只要因为受伤导致耽误上班或者上班不能,那么则
2024-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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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很大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
24,577 2022.04.15 -
01:13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故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
1,459 2022.06.06 -
01:09
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怎么赔偿
非工伤突发疾病赔偿由第三人或者雇主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的活动当中遭受到了人身的损害的时候,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的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的人身损害的,则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雇
2,249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