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现公安机关认定为,对吗?

现公安机关认定为,对吗?

2022-10-21 17:3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1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是指违反妇女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其他手段,指的是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和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利用妇女熟睡之机;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假冒治病;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等。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所以你咨询的案件是否认定为强奸,主要是看以上几点是否符合本案,当然更重要的是要看本案的物证和口供以及被害人的陈述。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安认定的盗窃金额: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至10万为起点。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非法取证的
    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非法取证的

    可以交给检察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检察院决定调查核实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2020.06.10 429
  • 公安机关关于辨认的规定
    公安机关关于辨认的规定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2020.12.30 2,127
  • 为什么要对公安机关公开信息
    为什么要对公安机关公开信息

    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原因是: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政治要求。 (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执政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

    2020.09.01 207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安机关对公民实施人身损害行为,如何认定

    公民人身或财产受到他人损害的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侦查破案。具体程序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

    2022-05-06 15,340
  •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6条认为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应当遵循合法、科学、公正、独立、及时、安全的工作原则。

    2022-10-08 15,340
  • 发现毒品违法行为时公安机关应如何应对

    娱乐场所、旅馆、会所、洗浴等经营服务场所应当与公安机关签订禁毒责任书,建立内部禁毒责任制和巡查制度,发现本场所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房屋出租人发现承租

    2022-03-16 15,340
  •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新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

    2022-08-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0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7,028 2022.04.17
  • 非法强拆中公安机关不作为要怎样办 01:07
    非法强拆中公安机关不作为要怎样办

    保护公民合法的权利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在非法强拆中,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保护其权利的。公安机关应当保护受害人的权利,阻止非法强拆的进行。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害人因为非法强拆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1,456 2022.04.17
  •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01:32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3,491 2022.05.11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