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误工费该怎样算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误工费计算方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我我们知道,不管是在工地上作业的农民工兄弟,还是在工地上上班的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时,肯定会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治疗和恢复,在该期间避免不了产生误工损失。在该期间,如果受伤职工不能及时得到收入保障,很可能影响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但律师在此告知广大劳动者,工伤职工在工伤的诊疗和康复期内的误工期,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已做了明确规定,只是其不应称为误工期,而应称为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参照工伤职工受伤前工资水平,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报酬。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当然,再延长的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仍然不变。
工地工伤误工费的计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不变;按按月向工伤员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
工伤期间怎么算误工费
工伤期间企业老总误工费的计算是应当按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0.05.12 206 -
工伤期间误工费怎么计算
发生工伤后,期间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发放的。工伤误工费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2020.07.07 339
-
工伤期间误工费应该怎么样算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
2022-10-15 15,340 -
工伤期间工资该怎样算呢?
根据《》规定,员工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如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
2022-08-23 15,340 -
工伤期间误工费怎么算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2023-03-04 15,340 -
工地工伤误工费该怎样算
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接受治疗、休养的,不能继续参加工作的这段时间不叫误工期,而应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022-11-03 15,340
-
00:47
工伤期间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工伤期间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具体为: 1、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2,399 2022.11.21 -
01:12
工伤期间误工费有吗
工伤期间没有误工费。工伤并不会导致职工的工资损失,因此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遭遇工伤,单位还是要向职工支付工资,一般是按照职工工
1,425 2022.06.15 -
00:54
工伤十级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又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式是:从伤残鉴定结论出具之日到事故发生之日期的天数,乘本人日工资(月工资除于21.75)。一般来说,误工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1,95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