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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地区土地拆迁赔付问题

2024-11-1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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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关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和金额,这些是由市政府和县级政府依法决定并批准的,大家可以根据此放心。接下来,关于土地被征用前的三年平均每年产量是如何计算的,这需要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审核确认过的最小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以及经过物价部门认定的价格来进行判断。如果你认为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足以让那些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那么就可能会增加安置补助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能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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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2、本市对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实行资格管理、资质等级评审和资质年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3、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房屋租赁。 (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通知和公示应当载明拆迁范围、暂停事项和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超过1年;建设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超过1年。拆迁范围由区、县国土房管局按照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范围确定。 4、建设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四)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五)办理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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