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赔偿申请怎样填写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行政赔偿的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赔偿请求人不行使请求权,就丧失了得到行政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因为羁押期间受害人无法行使赔偿请求权。 时效中止是指在请求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而暂时停止时效的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行政赔偿的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的日期。
-
申请行政赔偿
当事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的程序为: 1、当事人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2、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3、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4、执行。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2020.04.21 128 -
行政赔偿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行政赔偿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最后写明申请的日期。
2020.10.29 188
-
申请政府信息怎么填写
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2022-11-10 15,340 -
政府行政赔偿怎么申请
国家赔偿法的请求时效有别于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是三个月,国家赔偿法的请求时效为两年,系违法之日起计算。亦即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之内受害人应当向违法机关申请赔偿,超过两年为超过请求时限
2022-08-10 15,340 -
行政赔偿申请书如何填写
行政赔偿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明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个体工商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法定代理人(或
2021-10-29 15,340 -
申请政府行政赔偿时效
行政赔偿的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赔偿请求人不行使请求权,就丧失了得到行政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
2022-05-25 15,340
-
00:56
政府征地蔬菜大棚怎么赔偿
政府征地蔬菜大棚的赔偿如下:土地补偿费每亩在8000到100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23000元左右,合计下来每亩能有32000元左右的补偿费。温室大棚补偿:土地补偿费每亩27000元左右,安置补助费每亩68000元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804 2022.05.18 -
01:29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为: 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
2,170 2021.04.25 -
01:27
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1,593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