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法院是?自诉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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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 法律咨询 ? 首页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法院是?自诉案件有哪些?gt;法律咨询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法院是?自诉案件有哪些?gt;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法院是?自诉案件有哪些?gt;咨询详情 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立案管辖 thecontentisempty! 来自广东韶关曲江区用户提问2010-02-2810:28:41 ?最佳回答 ? 任虎成律师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因此,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要看各地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不会错,但具体是中院还是基层法院要看具体情况。第十八条是指假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诋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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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被告所在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确定。不正当竞争是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正当竞争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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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行为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行为有: 1、欺诈性交易方法;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广告; 4、侵犯商业秘密; 5、掠夺定价; 6、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7、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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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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