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三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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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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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的作用
原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已经与现行政策不相符了,所以必须修改。该法第十八条以及相关条文都要做适当修改,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一是因为计划生育法律规范了公民的生育行为,是公民生育行为的底线;二是因为两孩生育政策与原先《人口与计划
2020.11.25 238 -
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的产假是多少天呢?
山东省产假为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山东地方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山东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2020.02.05 272 -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04.19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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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三次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何时修改?
第三次修订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时间是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
2021-10-22 15,340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了什么内容
山东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022-03-17 15,340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了什么内容?
山东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022-03-26 15,340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制定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办法。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
2022-09-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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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实施的。具体如下:公国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12月27日修订的,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
3,517 2022.04.17 -
01:11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户籍所在街道办直接出证明盖章即可; 2、户籍街道办不能直接办理,则要求提供《三级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
4,653 2022.04.17 -
01:22
未婚先孕违反计划生育吗
首先,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在我国,未婚先孕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未婚生子才违反。但是,如果未婚先孕,在给非婚生子女办理准生证和户口
7,37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