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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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忽略考虑的问题。如果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则装修而升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而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虽然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归产权登记方,但是司法实践中基本都是判给产权登记方,目前尚未发现判给非产权登记方的例外情形。同时该条第二款也对此种房产的增值部分做了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此条,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实践中支付首付款一方“以婚后还房贷用的个人工资或者个人经商、经营公司收入”等为抗辩理由主张不分割增值部分则是不成立的,因为个人工资或者个人经营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其处理方式同上一种情形。因为支付首付款一方是的主体,由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在导致房款支付与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之间可能存在较长的期间,但是支付全部房款后即取得房屋产权证是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可期待权利,因此实践中仍将产权盼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4、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为了应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的一段时间里,全国纷纷上演了房产证加名(即房屋产权人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一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发文,房屋、土地的权属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的免征契税。这一规定等于认可了在房产证上加名后,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在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属于生效的赠与,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是不能轻易撤销的。加名的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5、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在夫妻离婚时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形主要出现在夫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的婚姻中,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待当事人对争议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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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对于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及增值的部分,应当由有产权登记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孳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贷的,婚后还贷部分的升值部分是需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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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子增值部分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则婚后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婚后的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双方所有,离婚时房产包括增值部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022.04.13 715 -
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问题时,就应当考虑对行为人
2021.03.29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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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
2021-05-26 15,340 -
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增值部分也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标准:1、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
2021-05-28 15,340 -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增值是什么,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指婚前财产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
2022-07-24 15,340 -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核心提示:曹健律师认为从稳定夫妻关系、充分体现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将此类案件涉及的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为妥当。 因房屋增值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有个共同点,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
2021-01-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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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继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如果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该继承的房产是属于遗嘱继承且遗嘱继承上明确该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归夫妻一方
1,667 2022.05.11 -
01:04
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买房一般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婚前的个人财产来购买房
2,000 2022.04.17 -
00:50
夫妻单方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单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方单方面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房屋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屋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也是
908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