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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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 3、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4、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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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买卖合同有效。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在意思表示真实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房屋产权变更需要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集资建房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转让的情况下,不能进行物权变更,但是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有效。
买卖期房的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期房买卖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签订期房买卖合同后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所有权不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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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买卖合同如何写
集资建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首先合同效力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就发生效力。但是,房屋产权变更虽然需要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集资建房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情况,就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但是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不会影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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