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地役权效果应当如何规定?

地役权效果应当如何规定?

2025-01-25 11:1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5-01-25回复

专业分析:

地役权效力如何? 1.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 如果土地上已经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定义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是,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是,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是,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 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 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 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 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 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 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地役权涵义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 如果土地上已经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我国目前对于地役权效力的规定为《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一般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其他必要材料。 地役权设立后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地役权人的权利: (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 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此,地役权的实现必须以使用供役地为条件。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法,行使其使用供役地的权利。 (2)从事附属行为的权利 地役权人为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为必要的附属行为,例如地役权人为实现其取水权,需要从供役地上通行。 (3)设置附属设施的权利 地役权人为了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 2、地役权人的义务 (1)合理使用供役地的义务 地役权人必须按照地役权的内容使用供役地,不得随意扩大其使用范围。地役权是供役地为需役地所承受的负担,因此,地役权人应当采取对供役地损害最小的使用方法。地役权人使用供役地时,不能脱离需役地的需要而使用。 (2)支付费用的义务 如果地役权设立是有偿的,地役权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支付方式,向供役地人支付费用。 (3)维持工作物或设置物的正常状态和对供役地权利人使用工作物的容忍义务地役权人应维持工作物或设置物的正常状态。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供役地和需役地,需役地土地所有权人被认为拥有地役权,称为地役权人《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律师普法更多>>
  • 拘役应当如何执行
    拘役应当如何执行

    拘役的执行如下: 首先,拘役刑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其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

    2020.09.18 122
  • 如何定性地役权纠纷
    如何定性地役权纠纷

    你要区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性质。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甲乙是邻居,乙回家必须经过甲的门口,那就是相邻关系;乙想要利用甲的门口放置材料,那么乙和甲约定给他一定的钱允许

    2023.02.11 28
  • 地役权如何申请
    地役权如何申请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申请。可以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1.02.16 168
专业问答更多>>
  • 拘役应当如何执行?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

    2022-06-09 15,340
  • 如何定性地役权纠纷

    你要区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性质。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甲乙是邻居,乙回家必须经过甲的门口,那就是相邻关系;乙想要利用甲的门口

    2024-08-23 15,340
  • 邻权和地役权应当怎样区分呀

    区分相邻权和地役权如下: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2023-08-28 15,340
  • 设立地役权应当采用哪种方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律师解答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地役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023-10-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区分相邻关系和地役权 01:17
    如何区分相邻关系和地役权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有差异,地役权是属于一种独立的物权,它属于用益物权;而相邻关系则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有差异,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而地役权则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所产生

    1,282 2022.04.17
  • 异地医保卡如何在当地使用 00:50
    异地医保卡如何在当地使用

    异地医保卡使用如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

    21,516 2022.04.17
  • 小孩探视权如何规定 01:28
    小孩探视权如何规定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子女与父母的亲子关系会因此解除。与此相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仅需要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还可以向对方请求保障自己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探

    1,374 2022.04.15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