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没有承担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受影响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因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仍继续存在,债务人虽没有自愿履行但已经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的,视为其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并导致诉讼时效按其意思表示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你的说法,你对被告的债权虽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导致请求力减损而成为不完全债权,但因债务人自愿放弃了时效利益,又与你签订了一张欠条,所以你可依据双方的欠条约定请求给付相应的本金及利息。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其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就包括债务人同意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抗辩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诉讼,被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抗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1.02.10 196 -
诉讼时效届满履行部分债务会造成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进行部分清偿,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债务人不能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法律保护之债转化为自然之债,债权人失去胜诉权。
2021.02.28 180 -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
诉讼时效届满后,诉权消灭,自然权利依然存在,权利人仍可通过法院向义务人主张其自然权利,义务人也可自愿履行,法律不加干预。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
2021.04.22 176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没有同意履行怎么办
因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仍继续存在,债务人虽没有自愿履行但已经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的,视为其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并导致诉讼时效按其意思表示重新计算。 《最高
2022-03-12 15,340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不履行义务的请求权,是否丧失了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时效法律制度分为两种,一为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二是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中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
2022-03-06 15,340 -
时效期满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中断是法定事由而实质上把时效期间延长了,在时效届满前6个月内发生,而届满了就成为了死账,除非像你这种情况,自愿同于履行债务。
2022-08-23 15,340 -
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人拒绝履行诉讼时效起算
、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
2022-01-22 15,340
-
01:16
债务承担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1,355 2022.04.15 -
01:40
债务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与以往的民法通则不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原来的两年改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在我国权利受到侵害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诉讼时效是三年。三年的起算时间,按照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同
2,610 2022.04.15 -
01:24
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在约定的还款日期按时还款的话,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
1,00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