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中,不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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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应包括: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无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5)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无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6)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执行; (7)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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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应包括: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无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5)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无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6)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执行; (7)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不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应包括如:仓库、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自营、自用房屋;多栋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临街建筑,选廊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二层及以上建筑面积按《房地产测量规范》中多层建筑面积计算的;阳台、挑廊、檐廊等与室内不相通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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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建筑面积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一并包括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20.10.06 255 -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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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9 183 -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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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15,340 -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哪些,商品房应分摊的面积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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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5 15,340 -
哪些公共建筑面积可分摊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
2022-01-25 15,340 -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原则是什么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
2022-02-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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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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