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需要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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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时,首先要遵循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具体而言: 1. 当劳动者以其就业协议已遭雇主方解除为理由,要求雇主偿还经济补助金时,他必须为明确的劳动合同解除结论负责,并就合同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被解除这一关键性事项不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合同的解除原因本身,并不要求他举证。有一些劳动者可能无法直接掌握到雇主解除劳动合同的确凿证据,但他们可以合理地声称雇主已经提交了相关的社会保险信息,以及停止向他们支付工资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证据是由雇主掌控的,但是如果雇主未能提供或拒绝提供这些证据,等同于具备了证据障碍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责任落到了用人单位身上,无法提供或拒绝对不利结果承担责任。 2. 当用人单位提出抗辩其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员工主动辞职或因过失而进行辞退处理时,他们也必须为此理由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用人单位除了要证明己方已经将解职通知送达给了员工外,还需要证明可以行使解职权力的前提事实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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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兼职,是指劳动者与外单位存在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关系。从性质上来讲,兼职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劳动者在外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判断劳动者与外单位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这主要看员工兼职的单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及该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构成所兼职单位的主要业务内容这三个方面。 兼职是否一定形成劳动关系,兼职是否与劳动关系存在必然的对应性,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即劳动者因为特殊情形的出现,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因此,有时间和精力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劳动关系的建立基础是用人单位通过购买劳动力,通过对整个劳动过程的管理来实现,即劳动关系的两个特点:建立基础是劳动力,实现过程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过程。 在这样的前提下,第一类情形中顾问式的兼职服务,建立的基础是服务而不是直接劳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劳动者存在自主性,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这类兼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只能建立民事合同关系。 对于第二类情形,包括三种情况: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每天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用工每周周末或固定的时间两天左右的全日制用工。这类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特殊的劳动关系,特殊点就在于工作时间,但是,无论怎么特殊其本质仍然属于劳动关系。 对于第三类,劳动者尽管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却因特殊情形的出现,而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与第三方当然建立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第二类兼职与第三类兼职中的劳动者与第二家用人单位都能从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那么,在实践中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还存在一个争议,即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若劳动关系具有唯一性,那么尽管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兼职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也会因劳动关系的唯一性而不予认定。对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作出了明确的条文规定。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该条系对劳动者外出兼职关系的法律明确定性,劳动者可以外出兼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原单位不禁止或对原单位的工作没有造成影响即可。即劳动关系不再具有唯一性。 此外,该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也可以明确看出,《劳动合同法》允许多重劳动关系。该法第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即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订立多份劳动合同,而基于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与否的关键凭证,也可以看出劳动者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因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执行收容教育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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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关系。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因自身原因已经无法从事本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0.08.01 175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劳动者要如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应当注意获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或理由,为协商不成时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全保证据作准备。 2、用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问题。一般情况应用信函或电报方式提出,内容包
2024.04.2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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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辞职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通知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
2022-01-24 15,340 -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答:1、乙公司在试用期内,认为劳动者甲不符合本单位的录用条件,从而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乙公司和甲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约定你继续留在乙公司工作,但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后,在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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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同时,也
2022-04-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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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2,04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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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3,286 2022.04.17 -
01:02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
837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