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主犯是否对共同犯罪共同承担责任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了贪污罪,即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依照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贪污罪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己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个人贪污数额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因此如果行为人是共同贪污犯罪的主犯,例如是共同犯罪的起意者,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对贪污犯罪的完成起了决定性作用,积极参与贪污犯罪的整个环节,对赃款具有控制和处置权,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行为人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腐败犯罪。要注意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共同腐败犯罪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由国家工作人员组成的腐败共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组成的腐败共犯,上述
2022.04.14 679 -
共同贪污罪犯罪依据
1、主体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 2、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具有特定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
2020.03.10 156 -
共同犯罪主犯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的主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该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20.05.27 164
-
贪污罪的主犯是否应对参与的全部共同贪污犯罪承担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了贪污罪,即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022-06-04 15,340 -
共同贪污犯罪
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四种人员: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22-08-20 15,340 -
共同犯罪责任承担
1、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
2021-01-02 15,340 -
共同犯罪主犯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的主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该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
2022-10-12 15,340
-
01:03
贪污罪共犯判多少年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还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这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和骗取等手段或其他手段以此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共同犯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行为,受
936 2022.04.17 -
01:13
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吗教唆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需要看情况而定: 教唆犯和被教唆犯要形成共犯关系,所教唆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已经达到刑事责任的人。 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没有满十四周岁或患有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不能形成共犯关系,不构成共同犯罪, 只对教唆人
1,128 2022.04.17 -
01:18
业务人员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首先看是否为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实行双罚制,即惩罚单位,又惩罚主管人员和直接参与犯罪的主要人员。其次,以保险诈骗罪为例,如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位上的方便,帮助保险人骗取保险款,成立保险诈骗罪。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
1,07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