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参观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呢?

参观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呢?

2023-04-06 17:0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6回复

专业分析:

《规定》指出,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是同步审查的主要责任主体,上一级检察院负督促和制约的责任。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庭审后,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应当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报送上一级检察院;有量刑建议书的,应当一并报送。 地方各级检察院收到同级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书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收到下级检察院报送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和量刑建议书后,应当指定专人及时审查。收到下级检察院报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书后,应当立即审查。 《规定》特别指出,对于重大、疑难、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检察院、法院之间、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有重大分歧意见的案件,上一级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上下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和侦查部门共同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需要当事人的约定即可行使,其设置的目的是为调节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务犯罪中的主观故意认定为行为人主观方面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律师普法更多>>
  • 基础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基础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只有这一法律公布实施,才是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确立的标志。从此,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将进人一个新阶段,课程的设计和实施才会深入进行改革,逐渐发生质的变化。

    2020.10.22 1,433
  • 后合同义务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
    后合同义务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包括本

    2021.01.03 116
  • 生育险的相关规定
    生育险的相关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

    2020.05.12 378
专业问答更多>>
  • 组织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意义

    参观后,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学习形式生动鲜活,腐败案例发人深省,警示效果入脑入心,既具有知识性和教育性,又具有生动性与艺术性,是一堂意义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活动为警示,坚定

    2022-08-28 15,340
  • 职务侵占罪无罪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呢?

    被告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被告人用围库券退还“股金”,是经过当时的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力的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被告人乙作为职工向领导捉出的退“股金”的要求,领导批准后,

    2022-07-28 15,340
  • 职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是如何的呢?

    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

    2022-08-05 15,340
  • 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是如何呢?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关于《刑法》第29条的教唆犯,是一个重点、难点问题。教唆犯的实质是本人并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强化他人的犯罪意图并促使其

    2022-07-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务侵占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 01:01
    职务侵占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820 2022.04.17
  • 教唆犯罪如何认定 01:20
    教唆犯罪如何认定

    教唆犯,是指行为人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行为。在教唆犯罪中,教唆人一般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犯罪应从以下

    630 2022.10.28
  •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01:30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4,448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