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除权行使的原则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别除权行使的原则: 1、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的,应向清算组提出,经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 3、别除权应得受偿金额有争议没有确定时,清算组应将价金单独提存; 4、别除权人请求受偿,应提交证明材料等。
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有: 1、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按中国破产法的,别除权人应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一样申报债权; 同时别除权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时,还应当与其他破产债权人一样接受债权调查。 2、在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要行使别除权的,应向清算组提出,经清算组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 3、别除权应得受偿金额有争议而没有确定时,清算组应将价金单独提存。 在共有人中一人破产情况下,如果就共有物设定担保的,首先应分割共有物,然后就属于破产人的那部分财产行使别除权。 4、别除权人请求受偿,应提交证明材料。 5、别除权人可以放弃优先受偿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受偿。 6、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担保债权数额时,超过部分应归破产财产纳入破产分配,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大于担保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后未能清偿的部分,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别除权的产生是由于在破产宣告前,是以担保物权为基础权利,是破产法的特有概念。
-
别除权行使是什么原则
别除权的行使原则有如下几点: 1、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的,应向清算组提出,经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 3、别除权人请求受偿,应提交证明材料; 4、别除权应得受偿金额有
2020.06.04 91 -
撤销权的行使原则有哪些?
撤销权行使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应当在自身债权范围内行使; 3、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1.02.26 182 -
探望权行使的原则有哪些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权利法定原则、协议优先原则、有利于子女健康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权,且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的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02.09 102
-
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是什么,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是
别除权的产生是由于在破产宣告前,是以担保物权为基础权利,是破产法的特有概念。那么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是什么呢。 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 1、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
2022-03-06 15,340 -
破产流程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
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 1、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按中国破产法的规定,别除权人应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一样申报债权,同时别除权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时,还
2022-09-13 15,340 -
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
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有: 1、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按中国破产法的规定,别除权人应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一样申报债权,同时别除权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
2022-07-09 15,340 -
破产手续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
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 1、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按中国破产法的规定,别除权人应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一样申报债权,同时别除权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时,还
2022-08-29 15,340
-
01:21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534 2022.04.17 -
01:06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要遵循诚信原则,尽到相应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并且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要
627 2022.06.15 -
01:28
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原则主要包括了下面几点: 1、平等原则,意思是合同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能强迫对方接受合同条款; 2、合同自由原则,意思是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不受任何人的强迫和
6,04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