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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监视居住?被监视居住人有哪些义务?

2023-02-2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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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回复

专业分析: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被监视居住人有以下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 法》第77条规定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第74条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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