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土地转让房屋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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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土地出让和划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的区别之一为,出让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二、国有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区别如上所述,出让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那么拆迁时就补偿来说最大的区别为划拨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出让土地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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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土地的征用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国有出让土地征用补偿包括对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对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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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土地征收补偿
国有出让土地征用赔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收回的,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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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转让
关于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这一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事项 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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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共利益的原因,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经过批准之后,就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同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者合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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