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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市绿化条例第3条如何规定的

2022-09-09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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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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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门前、庭院、小街巷、自建小游园等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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