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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协议是怎么规定时效的

2021-11-05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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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仲裁时效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仲裁时效因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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