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20条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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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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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包含什么内容
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是: (一)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 (五)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2020.03.16 161 -
物业管理包括什么内容
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是:小区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管理;小区卫生管理;小区治安管理;小区交通组织与管理;小区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小区消防管理;小区违章建筑管理。
2020.08.05 164 -
吉林省吉林交通违章处理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
2020.09.21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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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20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进行公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或者从事其他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2022-09-12 15,340 -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原文内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进行公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或者从事其他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2022-09-19 15,340 -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55条是什么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经营单位委托,维修、养护相关设施设备以及代收有关费用的,委托人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2022-09-13 15,340 -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29条内容是什么?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当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成立业主大会并制定管理规约时,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同时失效。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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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管理办法
公益林管理方法具体规定如下:砍伐公益林一般会以盗伐林木罪立案,其立案标准为:盗伐林木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
1,957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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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260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60条内容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相应法律有了较之以前有很大变动,物权
6,472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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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15,09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