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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落在女方名下,该怎么办?

2024-12-04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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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回复

专业分析:

当父母离婚并结束婚姻关系时,根据具体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定其中一方负责子女的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籍通常会随之变更至被判养人一侧。 如果被判定承担子女抚养责任的一方无需进行户籍迁移,那么子女的户籍就可以保持不变。如果决定迁移孩子户籍的一方需要迁出户口,那么孩子的户口页需要随其迁出。如果抚养责任一方的户口未变动,那么就需要由未抚养责任一方进行户口迁移。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口页就可以不作迁动。 考虑到当事人希望迁移孩子户籍的需求,他们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如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户口簿等,前往落户所在地的派出所,向工作人员详细阐述情况并提出落户申请。待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会为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在获得孩子户籍资料后,当事人或户主应再次返回落户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提交申请并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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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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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原因 1、出轨式: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 2、闪电式: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平淡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4、家庭暴力(含冷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另一方不谅解的; 5、赌博、吸毒: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 6、违法犯罪: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7、无性婚姻:一方婚后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的,或患有严重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8、不育婚姻:一方无生育能力,且难以治愈,或虽有生育能力,但明确表示不愿生育; 9、下落不明:一方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和公告查找确无下落; 10、有名无实:虽经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无和好可能。 【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专业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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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孩子户口在男方家怎么办解答如下: 孩子的户口是上在男方家,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迁移到女方家。需要夫妻俩有离婚协议注明孩子归女方直接抚养。 女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入。在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孩子户籍迁入的准迁证之后,女方回到孩子户籍目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以上证件材料和准迁证说明情况,申请迁移孩子户籍。 取得孩子户籍资料之后,女方再回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手续材料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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