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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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一、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偿。 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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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会包括固有利益赔偿范围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以信赖利益为原则,以履行利益为限。但在缔约过失行为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或所有权时,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赔偿范围要包括侵害人身权或所有权造成的损失,从而不发生以履行利益为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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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如下: 1、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 2、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的赔偿。
2021.04.19 133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应该按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2021.02.04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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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也称可得利益损失,指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信赖合同有效
2022-11-16 15,340 -
如何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
一、如何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因当事人在无意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情况下,恶意进行谈判,使合同不能成立或者不能生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假借订立合同,以损害对方利
2023-05-10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条例
《》第113条对在合同责任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合同责任造成的损失是履行利益损失,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是一种信赖利益
2022-09-03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对实际损失的赔偿,即信赖利益的直接损失,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产生的旅差费、通讯费;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费、仓库租金; 3、在订约过程中,
2022-05-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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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出现的时间不相同。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出现在合同缔结的阶段,而违约责任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 2、两者的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其实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它的目的在于解决没有合同
1,27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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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缔约过失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进行磋商的;2、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20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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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是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信赖的利益损失; 3、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其在主
3,01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