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5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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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调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噪声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对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的产品实施监督管理。工商、建设、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助环境保护等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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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规定明确了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时间,不可能全国性规定某时某分,必须参照当地民族、民风、生活习惯、施工规范等相关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间的时段,时段长度为八小时,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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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指晚上22点至早上6点之间。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禁止夜间进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抢修、抢险作业和连续作业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
2022.04.12 1,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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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什么
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有关噪声控制的立法主要有两种: 1、在综合性环境保护法或者污染控制法中规定对噪声实施控制和管理; 2、另一种则是制定专门的
2022.04.12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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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5条具体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调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2022-09-22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5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居住小区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中依法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和义务,全体业主应当共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当予以劝止,
2022-09-09 15,340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具体什么内容
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在其他时间进行集会、体育锻炼、娱乐、促销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
2022-09-10 15,340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24条内容
在已有的城市道路、城市高架桥、高速公路、轻轨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新建住宅的,住宅距离交通干线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小距离,建设单位并应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款所
2022-09-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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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怎么判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为: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擅自排放、倾倒或不合理处置有毒物质、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严重受到污染的情形,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及其
71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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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怎么量刑污染环境罪的量刑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
1,085 2022.04.17 -
01:16
污染环境罪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是处理具有放射性法的废料、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料、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污染环境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
3,06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