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是怎么规定的?

2022-10-03 09:4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3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但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如下:确保在工作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的员工得到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和个体工商户一样,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江苏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加强劳动监察工作,规范劳动监察行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制定的规定。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有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

    2020.04.23 522
  • 江苏省高龄津贴规定条件
    江苏省高龄津贴规定条件

    高龄补贴政策从10月1日开始执行,年龄的界定是1934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人,符合条件的老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出书面申请,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子女携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代办。随后,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

    2020.03.27 335
  • 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
    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

    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浙江省1995年12月发布的第61号政府令,施行多年后本办法已有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需要完善。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了《关于修改〈浙江

    2020.07.22 683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规定如何?

    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但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2022-09-25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新规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但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2022-09-27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规定原文内容?

    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但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2022-10-02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规定全部内容?

    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

    2022-09-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 00:51
    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

    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和员工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会出现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不签,那么给单位一个缓冲期,一个月内单位不签的话,对

    2,777 2022.04.12
  • 劳动合同生效条件 01:19
    劳动合同生效条件

    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点:1、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

    3,968 2022.04.17
  •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314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