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61条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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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佩戴头盔。未使用安全带或者头盔者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驾驶人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违法交通的车辆,如果驾驶人在现场的情况,北京交警可以对驾驶人说明违法行为,并且口头警告,让驾驶人驾驶车辆离开。一般只要驾驶人马上离开,不会扣分罚款。如果驾驶人在现场,但是拒绝驾驶车辆离开,不听从交警的指挥。北京交警可以对违法停车的驾驶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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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规定第3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0.10.21 1,601 -
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第63条规定
第五十六条是关于机动车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三条是关于行人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行人不
2020.05.20 5,065 -
道路交通安全法51条规定的处罚条例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佩戴头盔。未使用安全带或者头盔者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驾驶人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20.04.07 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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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62条规定如何?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设施,包括轨道、路基、桥梁、隧道、车站(含出入口、通风亭和冷却塔)、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等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风空调、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防灾报警、环境设
2022-09-14 15,340 -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33条如何规定的?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制定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向社会公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宣传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及行为规范。
2022-09-14 15,340 -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19条如何规定的?
本市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控制保护区范围如下:(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二)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
2022-09-18 15,340 -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条如何规定的?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工作的领导,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等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
2022-09-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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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838 2022.04.17 -
00:50
交通法第90条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处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
6,993 2022.04.17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32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