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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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组织作为党的最基础的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与农民群众有着直接的、经常的联系,发挥着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1、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2、巩固发展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3、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4、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居民、村民代表会的职能作用,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组织群众参与和监督社会基层组织的工作和事务。 5、以服务群众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重点,加强群众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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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户口簿要分户的,必须要满足分户的人必须要是独立的居住,也就是有自己的独立的房屋,还要独立的生活。独立生活,主要是指的日常生活可以自理,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力,经济独立。如果要分户的,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分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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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一户能拥有多少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宅基地是按照一户一宅,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和保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农村村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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