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书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应该要在答辩状提出期间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该要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的,就会裁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的,法院就会裁定驳回。对管辖权的异议,可以在收到申诉书副本当天开始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
提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提管辖权异议时间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 执行异议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在接到案外
2022.08.09 357 -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刑事案件中还没明确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
2022.04.12 475 -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法庭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觉得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从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请求。管辖权异议需要书面时间提出,并且需要在法定期限内。
2020.10.08 215
-
离婚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
2022-05-12 15,340 -
离婚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
2022-06-07 15,340 -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2022-06-01 15,340 -
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
2021-08-21 15,340
-
00:53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2,504 2022.04.17 -
00:58
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的,离婚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生效时,夫妻双方才算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决定了婚姻关系的结束时间。而离婚调解书的生效,就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已经签收。如果当事人都已经签收的,离婚调解书就会发生法律效力,这
927 2022.04.17 -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10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