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管辖登记地的规定内容是哪些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诉讼离婚法院管辖可以是登记地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登记地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下落不明的;被告人受过劳动教育;被告被监禁;被告的城市户口被取消。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
离婚管辖地诉讼地规定
离婚诉讼的管辖地具有如下法律规定:一般的离婚诉讼,由想离婚的一方前往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07.24 173 -
离婚诉讼管辖地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诉讼管辖地的法律规定是《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020.07.13 165 -
诉讼离婚管辖有哪些规定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021.01.01 121
-
离婚诉讼管辖登记地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没有法律规定是由婚姻登记地的法院管辖; 二、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
2022-07-12 15,340 -
保险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内容规定是哪些?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在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
2022-08-08 15,340 -
离婚案件登记地管辖的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qu
2021-01-28 15,340 -
离婚诉讼中能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呢
不能的,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
2022-05-31 15,340
-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48 2022.04.17 -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109 2022.04.17 -
00:59
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调查登记的内容包含: 1、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情况; 2、房屋的区位情况,因为房屋是不动产,因此房屋的区位对于房屋价值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被征收房屋的用途,调查该房屋主要是用于居住、商业、还是工业或其他; 4、被征收房屋的实际
116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