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怎么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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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国知局驳回申请的通知之日起或者收到国知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决定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 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一式两份,在其中说明复审的理由,复审理由应当针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进行申诉,否则不予受理。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的驳回决定中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请求复审的还应当缴纳规定的费用。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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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中可通过如下方式请求复审:一般先由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应当依法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请求复审: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复审理由应当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提出上诉,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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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复审的流程
1、复审启动专利申请人(复审请求人)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申请人可以在复审请求书中按规定修改申请文件。修改的范围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 2、前置审查每一项专利复审都需要经过“前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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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中能怎么请求复审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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