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是否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2020.01.31 2,28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类型
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
2021.02.10 1,158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属于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
2021.01.31 2,438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能否要
如你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
2022-02-05 15,340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组织的,其是否可以转包?
不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
2022-02-10 15,340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经营权有没有限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之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任何组织何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该条规定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
2022-05-07 15,340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地(不包
2022-05-19 15,340
-
01:11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8,917 2022.05.11 -
01:07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如下: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
4,145 2022.04.17 -
01:13
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其他行业。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以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的经营方向,是企业的业务
6,60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