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房产分割的情况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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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一)用他人身份购房。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二)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三)受赠、继承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四)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五)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二、哪些房产离婚时是不能分的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男女平等原则。(二)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四)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夫妻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究竟哪些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分割的房产。虽然为了避免纠纷,我国相应的法律已经对夫妻房产分割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具体的纠纷要更为复杂一些。而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处理这类纠纷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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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时,需进行房产评估: 1、房产转让交易时; 2、以房产设立抵押权; 3、房屋被拆迁,计算拆迁补偿时; 4、其它需要进行房产评估的情形。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婚前房产分割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并以自己名义购房,另一方未出资。即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支付定金和支付房款,另一方既没有出资,产权也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此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在该房内同居,该房仍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双方出资。即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但购房双方都有出资,只是出于各种原因,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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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婚前一方出资,并以自己名义购房,另一方未出资。即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支付定金和支付房款,另一方既没有出资,产权也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此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在该房内同居,该房仍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双方出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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