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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管辖法院具体是如何确定的

2023-04-0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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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回复

专业分析:

作出减刑裁定的是在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201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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