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应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

应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

2022-08-27 17:3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7回复

专业分析:

按以下原则来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我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的、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时,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有权管辖。如果是对处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提起离婚诉讼,那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律师普法更多>>
  • 涉外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
    涉外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

    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

    2020.01.09 133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是: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

    2020.05.20 143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

    2020.09.03 132
专业问答更多>>
  • 应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

    根据《》第22条的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

    2022-08-14 15,340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应该如何确定

    根据《》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的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

    2022-08-14 15,340
  • 涉外离婚应该如何确定管辖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

    2022-08-22 15,340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应该如何确定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

    2022-08-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01:28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1,523 2022.04.17
  • 欠款合同管辖权如何确定 01:04
    欠款合同管辖权如何确定

    欠款合同的管辖权,有约定且约定合法时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

    1,111 2022.04.17
  • 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00:57
    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1,256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